2018年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18年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岗位表A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2018年12月29日16:00。岗位表B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2018年8月3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安监局直属事业单位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岗位表A为长期招聘岗位表,发布公告15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2018年12月29日。学院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2018年12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2018年12月30日16:00。
2、岗位表B为短期招聘岗位表。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2018年8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2018年8月4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7月19日9:00—2018年8月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A岗位人员报名工作结束;报考B岗位人员需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
2. 本次公开招聘,A岗位不收取报名考试费;B岗位收取100元报名考试费。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报考B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人数,岗位表A中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表B中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岗位A:A1—A8为试讲;岗位B:B1—B12为试讲、面试,岗位B13—B14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一)资格复审
各岗位开考前均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查验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应聘岗位代码为A1、B1的人员应提供本人研究方向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生毕业论文等。
复审不通过、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均取消试讲、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进入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教学能力,由评委对考生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等因素做出评价。具体试讲办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岗位B1—B12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按照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具体面试办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具体测试办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岗位B13—B14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试讲人员。
(三)总成绩
岗位A1—A8试讲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岗位B1—B12最终成绩按试讲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岗位B13—B14最终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试讲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7815013、87815008
联系人:蔡老师、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安监局人事培训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29607
七、招聘工作举报
驻江苏省安监局纪检监察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驻江苏省安监局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2374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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