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选调公告
2018年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选调公告已公布,公开选调法官助理4名,报名时间:自通知布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17时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助理(员额法官挑选后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选调名额
法官助理4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各级审判、检察机关及江苏省内(含派驻)各级其他国家机关现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法律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已经公务员登记,现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在公务员职位工作满三年以上,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5.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通知布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下载报名登记表请登陆句容市人民法院网www.jsjrfy.gov.cn。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重要工作成果、受赞誉情况);
(2)学历、学位、法律职务等各类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
报名者应将以上相关资料于2018年6月30日前寄至句容市人民法院政治处(以邮戳为准),并附上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本院政治处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开考比例为1:2,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核减选调计划。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等能力。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末位得分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四)考察
按考试成绩排名,根据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如未能出具单位同意证明、放弃考察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实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句容市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选调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3.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纪检组):0511_80300979。
4.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人:徐俊 0511—87996126
邮编:212400
传真:0511——87996112
邮箱:jrfyzzc@sina.cn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选调报名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本人照片
|
|
曾用名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出生地
|
|
籍贯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
工作单位
|
|
||||||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
|
法律职务
(任职时间)
|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学历学位
|
|
||||
身体状况
|
|
取得司法考试证书时间
|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码
|
|
身高
|
|
邮编
|
|
||
个人特长
|
|
||||||
学历情况
|
|
详细工作经历(具体岗位
职务、职称等)
|
|
|
奖惩
情况
|
|
|
近三年
考核
情况
|
|
|
选调方向(在相应选项后打“√”)可多选
|
民事
|
|
刑事
|
|
|
执行
|
|
|
其他
|
|
|
选调报名理由
|
|
理论文章发表情况
|
发表
时间
|
论文题目
|
刊物
名称
|
获奖情况
|
||
|
|
|
|
|||
|
|
|
|
|||
|
|
|
|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
|
|||||
备注
|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学历情况从大学起填写,含全日制教育及在职教育等;
任职情况从参加工作起详细填写;
获奖情况从参加工作起填写。
|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