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必纠 一年轻公务员的“贪心冒险”之路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讯:日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起社保资金贪污案。犯罪嫌疑人是一名90后,他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分46次“搬”走的社保资金多达270余万元。他第一次作案时入职仅半年。
2016年11月22日,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接到该市人社局电话报案称,其下属单位社保中心养老支付科工作人员王新民(化名)涉嫌贪污。检察干警立即前往社保中心了解情况。当社保中心人员再次联系王新民时,对方手机已关机。办案人员立即赶往其住处,发现王新民已不知去向。
出生于1991年的王新民是江苏连云港人,2013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昆山市社保中心工作,案发前是养老支付科窗口的一名普通办事员。
在报案前几天,养老支付科科长陆月明(化名)无意中发现,王新民近期办理的一笔丧葬抚恤费金额不正常。“职工的丧葬抚恤费一般也就四五万元,怎么会变成7万多元?”
面对质问,王新民刚开始撒谎称是办错了,后来看瞒不过去才承认是违规操作动用了这笔钱。他请求陆月明不要向领导汇报,并保证会把钱补上。
陆月明同意了王新民的请求,但随后发生的事让他大吃一惊,相继又有两笔王新民办理的单子出现问题。这时再拨打王新民的手机,发现已关机,人也不知去向。
昆山市人社局当即向当地纪委和检察院报案。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介入后,对王新民经手的所有业务进行了清查,结果又陆续查出40多笔丧葬抚恤费有问题,初步估算涉及的社保资金达百万元。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大峰分析,从心理安全的角度来说,王新民极有可能逃回老家。果不其然,他们在连云港发现了王新民驾驶的车辆,车就停在他父亲单位门口。王新民迫于压力向检察机关自首,并打电话叫同案犯丁良到案。
从2013年12月到案发,王新民一直在社保中心养老支付科窗口工作,负责整个昆山市参保人员退休和死亡待遇的审核与支付,这其中就包括职工的丧葬抚恤费。
按照昆山社保中心规定,职工死亡后,职工家属领取丧葬抚恤费,需要带着“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等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申请材料经养老支付科审核后,养老支付科会出具支付凭证,申请人拿着支付凭证到指定银行窗口就能领取现金。
正常情况下,已领取过丧葬抚恤费的,程序就应该办理终结。但王新民在日常操作中发现,单位电脑社保系统的在职死亡模块存在漏洞,丧葬费、抚恤金、养老账户的余额都可以修改,已支付完还能重新生成支付凭证。
虽然支付凭证需要经过审批,但王新民知道科里审批把关并不严格,而银行工作人员一般又只认证不认人。他很好奇,能否利用这个漏洞取到钱。
有一次,王新民的初中同学丁良(化名)来到昆山。在聊天中,王新民说到此事,丁良表示可以试试。他们商定,由王新民负责开具支付凭证,丁良拿着支付凭证去取钱。
几天后,王新民在上班期间,伪造了一张丧葬抚恤费的支付凭证,在社保中心后门外偷偷地给了丁良。丁良果真取到了钱。7月,王新民如法炮制又取了一笔。两次取了近10万元。
此后,王新民一次次把社保资金揣入自己的口袋。从最初的一个月提一次,到后来的五六次,频率越来越高,金额也越来越大。最终一共取了多少钱,王新民说自己也不清楚。
后经检察机关查实,从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先后46次共同贪污丧葬抚恤费共计2703500.78元。到案发时,这270万元已被挥霍殆尽。
王新民到案后交代,贪污的钱大部分用在吃喝玩乐。在酒吧、KTV、夜店等娱乐场所,消费动辄过万元。在追求异性时,王新民出手阔绰。为讨异性欢心,案发前他借给一个女孩20万元。此外,他还购买进口轿车、还房贷和炒股。
其实,王新民家境并不差,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小学教师。王新民大学一毕业就考上公务员,每月的工资也不算低。
张大峰分析,自由散漫,缺乏对法律和制度的敬畏之心,加之远离父母的监管,是王新民在腐化堕落的路上越走越远的原因。
2017年9月,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王新民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五万元;判处丁良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陆月明也因没有尽到审核责任,而被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经分析研判认为,养老待遇支付窗口操作系统中存在的漏洞是本案发生的重要原因。检察院立即要求人社局展开自查,并对操作系统进行完善。目前,昆山市人社局已按要求弥补了系统操作漏洞,并初步查明只有王新民一人利用漏洞贪污社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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