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州兴化市第二消防站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2018年泰州兴化市第二消防站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兴化市第二消防站专职消防队员30人,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兴化市楚水路43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兴化市第二消防站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有效解决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提升灭火救援能力,现公开招聘兴化市第二消防站专职消防队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3月9日至2000年3月10日期间出生),退伍士兵或取得地方B照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7年3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高1.60米及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态端正,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重听、斜视、色盲等;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公安消防大队、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六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公安消防大队、兴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兴化市楚水路43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1)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5)退伍证、中共党员等证明材料;
报名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不得兼报法院、红十字会、林牧业局、国土局、人社局等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多报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三)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考核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各项目设合格线,三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不聘用,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70%的比例计算合成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合成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合成成绩的基础上退伍军人加5分、党员加2分构成总成绩。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确定,体能测试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进行三个月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享受消防员特岗补助,每月共计3900元左右,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四、本公告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社局)
0523-80218389(兴化市公安消防大队)
监督电话: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
指定网站: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http://www.xinghua.gov.cn/col/col8143/index.html
附件:1.报名表
兴 化 市 公 安 消 防 大 队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