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宿迁市沭阳县妇幼保健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宿迁市沭阳县妇幼保健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选聘医疗技术人员12名,报名时间:2018年2月20日至3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周六正常上班,节假日正常休息)。报名地点:沭阳县妇幼保健院13楼办公室(县苏州东路15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沭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聘医疗技术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人员 要求 |
备注 |
县妇幼保健院 |
新生儿科主任 |
1 |
4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
选聘人员都需具有在二级综合医院从事专业工作连续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学科带头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
新生儿科医生 |
1 |
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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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生 |
1 |
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专科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可至4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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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生 |
1 |
40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10年以上妇产科专业经历,熟练掌握剖宫产,引流产手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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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科医生 |
2 |
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专科及以上,医学影像专业,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有CT等大型设备上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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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科医生 |
1 |
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医学影像专业,执业医师以上职称(能熟练操作心脏彩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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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医生 |
1 |
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医学检验专业,主管检验师及以上职称(病理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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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医生 |
1 |
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有相关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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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科护士 |
3 |
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护理专业,执业护士,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新生儿专业护理连续5年以上工作经历) |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选聘人员管理及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聘任期3年并签订聘任合同。工作人员聘任期间因调动、到龄退休、违法违纪等原因终止合同的,按照现有规定执行。聘任期满后,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重新签订聘任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关系。
人员工资参照沭阳县妇幼保健院现有工资标准,按量化考核实行绩效工资制。
四、选聘人员条件
(一)选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工作上进,事业心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⑴从事医疗工作期间,发生医疗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未满3年的;负次要责任未满2年的人员;
⑵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⑶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⑷受到党内警告、留党察看等处分不满3年的;
⑸应聘人员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⑹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⑺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方法和程序
选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年度考核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通过《花乡沭阳》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0日至3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周六正常上班,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沭阳县妇幼保健院13楼办公室(县苏州东路15号)
3、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本人申请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选聘岗位的《沭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参与本岗位竞聘。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组负责对报考人员本人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及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花乡沭阳》网站。
3、面试组织。面试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委托第三方专门考试机构承担。
4、如面试成绩相同时,可再加试一场面试。
(五)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果体检不合格则从面试落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在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以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由招聘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对拟聘用人员在《花乡沭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3个月)提出放弃的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监督检查
本次选聘考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选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 询 电 话:0527-83996456
监 督 电 话:0527-83661007
沭阳县卫计委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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