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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

Tag: 宜兴市 江苏省 事业单位 教师招聘 2018-02-0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已公布,2018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36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9:00—2月26日16:30,笔试与无锡市区同步进行。具体笔试要求详见下文。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优化和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及《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取得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尚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学科)要求(详见附件1);
  6.研究生学历及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专科毕业生及本科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户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
  7.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含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取得相应学位(含即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
  (2)2017届、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学历的2016届、2017届毕业生。
  8.2018届宜兴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6)宜兴市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信息、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2月23日9:00—2月26日16:30
  2.报名网址:http://www.yxjyxx.net/(宜兴教育信息网)
  3.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2月23日9:00—2月27日16:3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2月23日9:00—2月28日16: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醒:因笔试与无锡市区笔试同一时间进行,考生选报我市岗位后,不能再选报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隶属无锡市的其他区(县)招聘岗位(江阴市除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日上午9∶00—下午4∶30(若有变化,以网上通知为准)。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报名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支付宝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因考生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
  未在指定时限内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3月7日至3月10日(开考后15分钟,停止打印)。
  三、考试
  (一)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笔试或笔试+技能测试。笔试与无锡市区同步进行。
  ①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小学科学、特殊教育、教育心理学教师岗位的,参加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上述岗位第一阶段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
  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艺术设计、电工电子、建筑、汽车工程、电子商务教师岗位的,首先应参加教育公共知识笔试考试。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报考上述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参加宜兴市教育局、人社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
  上述岗位第一阶段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专业技能测试×70%。
  具体考试形式、内容详见附件2。
  ③第一阶段考试满分为100分(或折算成百分制),设5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站查询成绩。
  根据第一阶段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第二阶段考试人选)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试讲)人员(末位同分跟进),并将结果进行公布。
  2.第二阶段:试讲。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考试内容:分析、把握教材的能力,课堂教学设计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
  两阶段考试结束后,按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参考附件3,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已参加教师资格证理论考试的合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专科毕业生及本科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无锡市生源的证明材料;
  4.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最迟于2018年7月15日之前,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国(境)外学历认证证书等材料。通过资格复审者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录取聘用手续,并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3.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拟递补对象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其中初中缺额从同岗位本科及以上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中递补,小学缺额从同岗位考生中递补:
  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者(按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②应聘人员放弃签订或在指定时限内未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者;
  ③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者;
  ④拟录用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⑤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研究生未取得学位证书者;
  ⑥拟录取人员放弃聘用者;
  ⑦拟录取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进行递补。
  4.拟聘用人员在2018年7月15日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不予录用。在2018年7月15日前已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官方网站进行教师资格证网络申领并于申领地进行了现场确认的考生,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核验合格后视为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并递交招聘部门核验,否则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5.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满足学段、学历条件,提前公布需求岗位,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通过网络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
  6.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7.聘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8.聘用人员今后在职称晋升过程中,若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则应参加与任教学科相一致专业的自学考试(取得2门主干课程合格证)或参加与任教学科相一致专业的本科学历进修。
  七、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录用情况公示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ixing.gov.cn/rsj/
  宜兴教育信息网:
  http://www.yxjyxx.net/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7992670、87976352、87974858、87985125。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行风办: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附件1.2018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docx
  附件2.2018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第一阶段考试形式、内容一览表.docx
  附件3.2018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工作时序安排.docx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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