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2017年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已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01月01日(共7天)。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苏州市相城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国有控股企业,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基金管理、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等业务。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及《2017年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01月01日(共7天)。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三)报名资料:应聘者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社保记录等证明)和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扫描件以及填写完整的《2017年苏州市相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电子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2258099002@qq.com,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12-65808802。
(四)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所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电子材料由区国资局进行复核,经初审、复核合格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面试当天将全部报名资料原件带至面试地点,由区国资局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及报名资格进行验证,一经发现伪造资料等情形,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考试及测评
本轮招聘分笔试、人岗相适性测评和面试三项加权综合评定,权重分别为笔试20%、人岗相适性测评40%、面试40%。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直接面试的,权重调整为人岗相适性测评40%、面试60%。
(一)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于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将提前三天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在相城人才网公示。
(二)人岗相适性测评
1、测评依据:主要根据毕业院校、学历、职称、工作时间、岗位、职务、公司行业地位、专业资质、获奖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测评得分将在相城人才网公示。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确定:将笔试成绩按20%的权重比例换算成权重得分(即满分20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再将人岗相适性测评按40%的权重比例换算成权重得分(满分40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相加,两项成绩汇总后按高到低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由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按笔试20%、人岗相适性测评40%和面试4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不组织笔试的,按人岗相适性测评40%和面试6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3、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相城人才网公示。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六、录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的应聘者名单在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被录用人员领取报到通知书,办理录用手续。
七、用工形式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均为企业合同制人员,企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录用人员待遇参照《相城区区属国有企业用工及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相委办[2016]6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512-85181213。
九、本简章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电话:0512-6580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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