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16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6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实辅导员队伍,深化管理水平提高工程,南京工业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共16名(含1-2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2名留学生辅导员),其中男辅导员10名(含男生宿舍管理),女辅导员6名(含女生宿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适应辅导员工作的需要;
3、全日制毕业研究生,2017年12月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可放宽至本科生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综合素质较高,在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6、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要求能熟练运用维吾尔语交流;留学生辅导员要求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强,英语专业毕业,或其他专业毕业具有海外学历背景,或其他专业毕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有从事海外教育、交流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6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表1),网络报名邮箱:njtech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和报名表WORD文件名均须设置为:姓名+年龄+应聘岗位+最高学历学位及取得时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网络报名时应聘人员只需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表1),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其他材料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通过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名单于2017年12月1日前在学校人才资源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3、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 倍,将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告。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实施办法
1、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操作水平。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相应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对男女考生笔试成绩分别排序,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2、考试程序
(1)所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并交纳100元报名考试费。
(3)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相关部门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期刊封面、目录);
④其他可以证明自身优势和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限五项)。
(4)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才资源部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学工部和人才资源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要求于2018年3月1日前完成所有入职手续正式到岗工作,如本人不能按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党委学工部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58139085、58139091联系人:丁老师、戴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严老师
南京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委学工部、人才资源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