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江宁医院第三批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7年南京市江宁医院第三批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62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10日17: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年第三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了满足医院工作需求,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江宁医院决定公开招聘下列岗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a、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b、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c、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d、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10日17:00,笔试、综合考核时间以及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报名方式及流程: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人才管理→注册、登陆→人才招聘→相应的岗位→申请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025-52281873
4、每个注册身份证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账号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及相关招聘岗位负责人负责审核。
四、现场领准考证
领准考证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
领准考证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周六上午半天工作,周六下午及周日休息。
领准考证须带证件:
a)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c) 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核:
1、综合考核:根据岗位专业性质和特点,对考生进行相关综合考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
2、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2.1、笔试: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划合格线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
2.2、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实施。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布。
2.3、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30%。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采取考生到相应报考岗位短期实习的形式。
七、聘用
1、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往届生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委托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应届生由江宁医院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根据所签协议书内容签劳动合同。
八、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医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电话:025-52281873;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电话:025-52283144,传真025-52281256。
南京市江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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