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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无锡经济开发区(胡埭镇)招聘公告

Tag: 2017年无锡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7-11-0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无锡经济开发区(胡埭镇)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周六周日仅上午),报名地点:无锡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胡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一楼大厅。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适用于此次考试的复习,考生可参考使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无锡经济开发区(胡埭镇)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无锡经济开发区(胡埭镇)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年轻骨干队伍建设,促进地区各项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单位人员需求情况,无锡经济开发区(胡埭镇)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无锡市户籍(江阴、宜兴除外),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0日后出生);
  6、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③参加非法组织的;
  ④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应岗位工作的。
  (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周六周日仅上午),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无锡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胡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一楼大厅。
  3、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后直接领取。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二吋彩照3张,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2、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类岗位(共ABC三类)。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1)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加分项:
  ①有初级职称加1分、中级职称加3分、高级职称加5分;此种情况不累计、就高原则加1次分;
  ②有硕士学位加2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加3分、博士学位加4分、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加5分;此种情况不累计、就高原则加1次分;
  ③是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5分;此种情况不累计、就高原则加1次分。
  (3)笔试成绩为以上两项相加得分,根据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行面试(末位同分跟进)。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笔试时间须超过半小时方可交卷、退场。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方法进行,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按笔试与面试成绩5∶5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依次根据优先录用原则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职能单位(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3、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则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取者在我单位公告栏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待遇与管理
  新录用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设试用期一个月和考核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劳动合同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再续签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享受录用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无锡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0510-85598127。
  八、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5598899、85597520,联系人:王先生。
  附件1、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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