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昆山市委巡察机构遴选公务员10人简章
2017年苏州昆山市委巡察机构遴选公务员10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9:00至9月5日17: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昆山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昆山市委巡察机构2017年拟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中共昆山市委巡察机构科员10名,其中:男性岗位7名、不限性别岗位3名。
二、报名范围
昆山市在编在岗且已登记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三、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以上我市公务员工作经历(2014年9月1日前录用);
4. 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作风以及业务知识和协调能力;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和方法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及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人岗相适度评价、面试、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9:00至9月5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昆山”网或“鹿城清风”网,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和近期电子照片(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M以下)发送至电子邮箱zhujp@ks.gov.cn(以该邮箱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无效)。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数不足4人的,取消本次遴选计划。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6日~9月8日。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加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如为垂直管理单位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至市纪委82007室(前进中路108号,市政府大楼20楼)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不足1:2.5的,相应核减遴选职位数。
3.人岗相适度评价。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者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根据人岗相适程度,按照1:2比例筛选产生进入下一轮的人选。
4.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综合比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5.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
6.公示与调动。拟任职人选名单在“中国昆山”和“鹿城清风”网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试用3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由于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必须作出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并函告报名者现所在单位。
2.在遴选各环节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3.遴选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予以查处。
4.本次遴选工作由中共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解释。
咨询电话:57312855 (周一至周五9:00-17:00)
监督电话:57362511 (周一至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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