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迁市宿豫区粮食购销公司招聘3人简章
2017年宿迁市宿豫区粮食购销公司招聘3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地点:宿豫区商务局二楼208室(宿豫区湘江路36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宿迁市宿豫区粮食购销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宿豫区粮食购销公司是区商务局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营粮食收购、储备和销售。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为基层粮食储销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保管工作人员3人(其中1名保管人员,定向黄墩公司附近人员优先考虑)、机电工作人员1人,文秘工作人员1人、财务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户籍宿迁地区,工作认真扎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有责任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报考财务岗位限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专业,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保管岗位适合男性,专业不限;机电岗位限机电控制类专业,需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文秘岗位限中文文秘类,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地点:宿豫区商务局二楼208室(宿豫区湘江路36号)。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者须携带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毕业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经资格初审后,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小于等于5:1,只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大于5:1,先组织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范围参考2017年江苏省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成绩届时将在宿豫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薪资福利待遇
被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薪酬制度。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宿豫区粮食购销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27-88206861 监督电话:0527-88206862
宿迁市宿豫区粮食购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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