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吴江实验小学招聘教师8人公告
2017年苏州市吴江实验小学招聘教师8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21日止,报名地点:吴江实验小学太湖校区门卫处。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苏州市吴江实验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教育局批准,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代课教师8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除外)。
2、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8日至1999年7月20日期间出生的)。
3、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及户籍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吴江区户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生源地须符合下列条件:
苏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户籍不限;已经在吴江区公办中小学代课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户籍不限。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驻军吴江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人员即日起至2017年8月21日止,可至吴江实验小学太湖校区门卫处领取《求职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附上相关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确认
时间:2017年8月22日上午8:00-9:00
地点:吴江实验小学太湖校区东校区一楼南会议室。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到审核现场,提交各信息证件原件,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须携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先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资格复核:
(一)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①本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小学语文岗位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指已经在吴江区公办中小学代课,户籍不限人员)。
(二)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吴江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吴江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驻吴江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三)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另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3.复核通过后,参加面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恕不退还。
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
3.本次招聘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考生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学科的岗位。
4.吴江区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吴江区户籍的考生,苏州市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口。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③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④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和面试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内容和方式参照吴江区备案制教师招聘。
3.经考试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吴江实验小学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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