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州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招聘10人简章
2017年泰州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招聘10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报名地点:靖江市河长制办公室(靖江市行政中心商务B楼712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靖江市江河堤闸管理处下属部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 注 |
机电维修 | 6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具备电工操作证。偏远江边小闸,实行24小时轮班,适宜男性。 |
闸门运行 | 4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偏远江边小闸,实行24小时轮班,适宜男性。 |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有工作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本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复员军人优先考虑,机电维修工具备高压电工进网许可证的优先考虑;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或配偶、直系亲属、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6)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偷窃、流氓、斗殴等不良行为者;
(7)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河长制办公室(靖江市行政中心商务B楼712室)。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机电维修工的需提供电工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熟知简章内容并对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方式和人数。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河长制办公室(靖江市行政中心商务B楼712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指导用书。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2.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2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具备高压电工进网许可证的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与公布:最终以笔试成绩的50%加面试成绩的50%综合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加试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六)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试用人员名单,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年)。聘用后有关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靖人社[2013]197号)相关规定执行。试用(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或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被聘用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
本简章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890516、 89180423
监督举报电话:0523-84890300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江河堤闸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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