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
2017年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盐城市大丰区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确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幸福东大街8号)。
7月25日 第一批考生资格复审(考生批次详见附表);
7月26日 第二批考生资格复审(考生批次详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如是分段式的工作经历,则考生须分段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岗位其他条件要求为面向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的,须提供在大丰区服务期满且仍在岗在职的证明。
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现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证件、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原则上须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考生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初定7月29日-30日,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请考生随时关注大丰人才网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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