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市东海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2017年连云港市东海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 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晶都大道北侧,卫计委一楼)。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58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本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为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 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以下(1972 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协议明确2017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日— 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晶都大道北侧,卫计委一楼)报名。
联系人:贾晓莉。
联系方式:0518-87212373,0518-87212535。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下载后先在电脑上填写基本应聘信息,然后打印)。
2. 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1张,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 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
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东海政府网“新闻频道”栏目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东海县人民医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A01、A02),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根据报名情况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笔试
1.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范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 9:00~11:30,下午:3:00~5:30)。
(2)领取准考证地点: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晶都大道北侧,卫计委一楼)。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新闻频道”栏目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政府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东海政府网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A15-A20岗位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岗位见《选岗表》(附件2)。选岗结束后,与其他岗位一起,由各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所有附件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yghrss.gov.cn)、东海政府网(www.jsdh.gov.cn)查询、下载。
(五)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全过程由东海县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518-87211969(东海县纪委)
0518-87165031(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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