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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徐州市睢宁县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70人公告

Tag: 2017年徐州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7-06-20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徐州市睢宁县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7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县卫计委四楼组织人事科。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睢宁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7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高级护理、涉外护理、助产等专业,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5、我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已在岗的合同制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县卫计委四楼组织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及继续教育学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4张,《睢宁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四、考试
  1、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满分各为100分。专业理论考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专业理论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参加专业理论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专业理论考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操作考试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60%+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 聘用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但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占用、不增加单位编制。
  4、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5、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516-88385472(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516-80381066(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七、本简章由睢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睢宁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照片        处)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联系电话   执业资格   专业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县       镇(街道)
教育情况 第一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个人简历  
    本人承诺:本人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在报名表中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一致。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本人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贴照片处(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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