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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10人公告

Tag: 2017年徐州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7-06-0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1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只限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报名地点: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徐州市西安南路128-2号)502办公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经办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非在编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有良好的普通话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种办公软件;
  (四)品行端庄,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医保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参保群众服务的奉献精神;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3人;护理学、护理、高级护理、涉外护理专业3人;财务财会类专业2人。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人,专业不限。
  3.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七)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相关事项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只限国家规定的工作日)。
  报名地点: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徐州市西安南路128-2号)502办公室。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名提供材料: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反面书写姓名及手机号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毕业的学生,学校暂时没有统一颁发毕业证的,持学校开具的证明报名。2017年以前毕业人员,进入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对本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查询结果自行打印1份;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
  三、考试办法
  (一)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为综合答辩。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50%,面试综合答辩占50%。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五、公示
  招聘工作按规定面向社会公示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合同签订和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后,薪酬月均2200元左右(指应发工资)。由单位按规定统一办理“五险”(医疗、工伤、生育、养老、失业)。社保费用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其他
  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516-85805812;联系人:赵先生
  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486
  0516-85806206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jsxz.lss.gov.cn/index.do(网址亦可百度直接搜索)
  微信搜索公众号:徐州医保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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