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报名地点: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毓龙东路59号市国土资源局604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各县(市) 、大丰区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人数及岗位
面向全市各县(市) 、大丰区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1名、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盐都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所2名、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义丰国土所1名、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潘黄国土所1名。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6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2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毓龙东路59号市国土资源局604室)。联系电话:88336434、88187121,联系人:陈晨,陶萌。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工作经历及任职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核: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需达到拟遴选职位人数5:1的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的遴选计划。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各占50%。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为国土资源管理知识。笔试结束后,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如进入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盐城市国土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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