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市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10人公告
2017年连云港市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1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灌云县江苏恒驰大厦)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二楼办公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住建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1.局办公室2名,其中文秘岗位1名,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大专及以上;计算机专业1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有相对应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2.自来水化验员1名(要有专业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有相对应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3.规划专业2名,3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有相对应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4.城建、市政专业2名,3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有相对应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5.建筑工程专业1名,3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有相对应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6.绿化专业1名,3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有相对应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7.物管专业1名,3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有相对应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笔试、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录用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灌云县江苏恒驰大厦)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二楼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任晓云;联系方式:0518-88166111。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1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2.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1张,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
5.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表》请从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uanyun.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均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5.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由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期间,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正常,以便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逾期不能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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