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州市姜堰区体育场招聘中国象棋教练员公告
2017年泰州市姜堰区体育场招聘中国象棋教练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姜堰区体育局办公室(姜堰区三水大道86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泰州市姜堰区体育场公开招聘中国象棋教练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练员队伍,提升我区中国象棋运动水平,更好地策应泰州市打造中国棋文化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我区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姜堰区体育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国象棋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人,主要从事中国象棋教学培训和管理工作,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5日至1999年6月6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象棋类运动技术等级为“运动健将”及以上。
6、曾在全国象棋甲级联赛中获奖。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
②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③被开除公职的。
④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⑤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⑥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受过处理的。
⑦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姜堰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7年6月5日—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姜堰区体育局办公室(姜堰区三水大道86号)。
方式:考生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须带的材料(相关证件须提供复印件1份)
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③“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及全国象棋甲级联赛获奖证书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小两寸证件照3张;
⑥《泰州市姜堰区体育场公开招聘中国象棋教练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样表附后)。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②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所有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③报名资格初审由区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考核
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体育局共同组织,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采用模拟上课加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模拟上课及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模拟上课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考核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检
在考核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姜堰网公布。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因体检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则在考核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除此之外其他各环节出现岗位缺额的均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姜堰区体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中国·姜堰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姜堰区体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为5年,5年内不予办理调往区外的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86941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8270105(区体育局)
信息发布网站:
中国·姜堰 (www.jys.gov.cn)(网站导航/本区机关部门网/姜堰人社局)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姜堰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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