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溧水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60人公告
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溧水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6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12日、5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址:溧水区人社局五楼会议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上半年溧水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推动社区治理创新,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统招统训工程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sj.njls.gov.cn)、溧水114网站等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2017年上半年溧水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好各项工作;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热爱农村(社区)工作,能够联系群众,愿意扎根基层工作;
4.年龄要求: 1987年5月31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溧水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
三、政策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新招聘选用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年总收入按照略低于所在村(社区)在职“两委”委员的待遇执行。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2日、5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溧水区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审核。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退役士兵另需携带退出现役证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在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114网站发布。
报名时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2007】146号)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周六) 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合格线为60分(退伍军人岗位笔试合格线为4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合格分数线为55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合格后,由开发区、各镇(街)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sj.njls.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者,开发区、各镇(街)将人员名单报区民政、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备案。
2.聘用:拟聘用人员由区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开发区、各镇(街)分配至相关社区,并由社区安排相应岗位,开展社区服务相关工作。对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招聘选用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聘期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工作期间,被聘用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2.招聘监督电话:025-57227317
南京市溧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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