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州市环境监察局、环境监测中心站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2017年泰州市环境监察局、环境监测中心站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泰州市环境监察局、环境监测中心站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泰州市环境监察局和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泰州市环境监察局系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单位,面向社会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
⒉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系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单位,面向社会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
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招聘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
4.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5.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6 日。
(2)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④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电子照片2张。
同时,提供计算机等级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供参考。
(3)报名邮箱:
泰州市环境监察局: 1153406342@qq.com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121029265@qq.com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 月16 日17:00。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②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有关岗位的人员。
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在职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提请确认,经确认同意,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手续。
四、招聘政策咨询
1、泰州市环境监察局 咨询电话:0523-86195608。
2、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咨询电话:0523-86195700。
五、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6195523。
六、招聘工作举报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195792。
泰州市环境监察局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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