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州市睢宁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招聘7人公告
2016年徐州市睢宁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招聘7人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科107室。详情如下:
睢宁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办学校招聘部分学科教学研究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高中学科教研员5名,包括高中语文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生物1名,高中信息技术1名。
2.教育质量监测及数据分析员2名。
二、招聘范围
1.教研员岗位: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 教育质量监测及数据分析员:在编教职工。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报考高中教研员和数据分析员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
3. 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教研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4.报考教研员岗位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县公办三星级及以上高中学校一线任教的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所学专业、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有至少三届高三年级教学经验且成绩优秀;
(4)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学校和全县均居前1/3,在2016年暑期教师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居本学科前1/3;
(5)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在省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本学科专业论文。
5.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其他不适合招聘岗位条件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考试报名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
2.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填写《睢宁县教师发展中心招聘教研员申报表》,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两寸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地点:教育局人事科107室。
(三)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与报名表填写的一致)、发表论文(最多三篇),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任教经历、班主任或任职经历、教学成绩均由学校出具,校长签字学校盖章)。除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外,其余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五、招考办法
(一)教研员招考办法:采取笔试、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课程标准》、《学讲计划》、高考及学业水平测试《考试说明》和学科专业知识,按理论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设置分值。
适岗评价满分100分,具体标准为:
1.在四星级学校任教10分,三星级任教5分,本项满分10分。
2.在四星级学校任中层教干主职4分,三星级学校任中层教干主职3分;四星级学校任教研组长4分,任备课组长3分,任班主任2分,在三星级学校任教研组长2分;在四星级学校任年级主任5分,副主任3分,在三星级学校任年级主任3分,副主任2分,本项满分15分。
3.市评优课二等奖5分、一等奖10分,县评优课一等奖5分,市基本功比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县级基本功比赛一等奖8分,按最高奖项积分,不累加,本项满分15分。
4.近5年在国家级学科核心期刊发表的学科教学论文每篇加5分,本项满分15分。
5.在全县开设公开课每次2分,市级每次5分,开设讲座县级每次3分、市级每次6分,本项满分10分。
6.指导学生参加奥赛或英语或语文作文比赛获奖,省一等奖5分,二等奖2分(不累加),本项满分10分。
7.县级骨干教师5分、学科带头人8分、名教师10分,市级骨干教师10分、学科带头人15分、名教师20分,本项满分20分,本项只按最高级别奖项积分,不累加。
8.近5年省级规划课题已经结题的一项3分,市级规划课题已经结题2分,个人课题一项已经结题的一项 1分,本项满分5分。
面试满分100分,根据具体报名人数采用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方式占50%,录像课课堂点评占50%。
总成绩=笔试*30%+适岗评价*20%+面试*50%。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总成绩1:3确定考察人选。
(二)数据分析员招考办法:采用笔试和上机操作相结合方式。
笔试范围为数据分析及计算机应用相关知识。
总成绩=笔试*40%+上机操作*60%。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总成绩1:2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7年1月7日
笔试地点:县二中
2.面试和上机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确定拟聘人选
对进入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八、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简章》程序办理,把好招考进口关。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 80376835,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0376836)
本简章由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睢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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