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推行“河长制” 确保河湖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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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河长制” 确保河湖永续利用
【背景链接】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今后,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党委或政府“一把手”将有一个新头衔:“总河长”。这也意味着,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
【标准表述】
[取得效果]
从各地推行河长制的效果来看,改变的除了河流环境,还有社会心态。随着水质慢慢变好,群众也开始自发关注和参与环保事业。从各地实践来看,有几个特点。
一是河长规格不一。比如江西省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省级正副“总河长”;浙江初步形成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公安机关对应配置了“河道警长”;
二是需求导向。河道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天津、北京重点着眼于“治”,而有先天优势的江西、福建则重点放在“护”;
三是因地制宜。比如浙江为全省基层河长的巡河工作制定详细规范,江西制定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等细化管理措施;
四是强化责任。为避免河长成为空头衔,不少地方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制度。
[意义]
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中国目前存在的复杂水问题以及维护河湖健康的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性创新。河长制,是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原因分析]
河湖管理保护之所以重要,就在于作为一种自然环境禀赋,河湖并非是大自然赏赐给这块土地上的一代人、两代人或几代人的,而是其为世世代代生存于斯的人们提供的基本生存条件,是建基于上的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存在和发展的刚性基础。这也意味着,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代人,其留传给下一代的河湖资源,都应该是足以保证其后的世代子孙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适用”状况。
但是,最近几十年来,中国河湖水体的状况已经威胁到人们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程度。“牛奶河”、“酱油河”、“油画河”成了众多河湖的代名词。中国“存量”河湖的现状,不仅不能满足代际公平的起码要求,也直接威胁到了当下人们的生存。由此,人们开始正视和认识河湖管理保护的现状。从治理淮河污染开始,各级政府开始在水治理逐渐加大力度,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从实际效果看,河湖管理保护水平还有太大的提升空间。近些年,许多地方的河湖环境持续恶化,更说明河湖管理保护存在许多制度上的梗阻。
[参考对策]
专家总结:
第一,要重视协调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就是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流水环境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要按照“协调”“绿色”发展理念治河,建立绿色GDP政绩考核机制,综合考虑治河与抓其他工作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
第二,要处理好依法治水和考核问责的关系。河长制体现了环境保护法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属地责任制。人人有压力,治理才有动力。上有考核、下有监督的制度体系,能让各级河长共同担起治河的责任。将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有助于推进河长治水的规范化、法治化。
第三,要统筹好政府责任和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属地政府肩负着治河的第一责任,但现实中每条河流都是流动着的,上游治好了,下游获益。良好水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靠一个部门、一项措施单打独斗不行,需要规划、水务、环保、城市管理等多部门协同,上下游、干支流、沟渠一体化的系统治理,政府主导,市场发力,公众监督,明确各类主体的职能和责任,共同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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