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常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已发布,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1月15日09:00-2016年11月24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常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cczu.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聘毕业生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并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gkzp@cczu.edu.cn, 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学院+学科专业方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1月15日09:00-2016年11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1月15日09:00-2016年11月2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常州大学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程序
(一)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如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方式
考核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常州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
试讲按照常州大学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按照常州大学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总成绩满60分以上为合格。
(三)本期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cz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工作监督
常州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30024 或(0519)86330568
联系人:唐老师田老师周老师
常州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9)86330025
联系人:孙老师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常州大学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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