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校车安全必须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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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必须警钟长鸣
【背景链接】
9月22日8点39分左右,河南商丘市睢县振兴路与泰山路交叉口,睢县职工幼儿园的一辆校车与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发生碰撞。初步了解,该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3人受伤,2名幼儿死亡。事后通过视频与现场照片足以看到,这起事故发生之惨烈!有的家长已瘫坐在地上绝望地恸哭,这起事故带给诸多国人以这样的情绪冲击——什么时候,我们的校车才能称得上是安全? 据悉,肇事货车司机和校车司机均已被警方控制。
2011年是一个校车事故频发的一年,一时间,“校车”问题成为各大媒体的焦点话题。关于此话题,也引发了国人诸多的思考。校车问题——已经成为全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要解决学生的校车安全问题,其最根本的出路还在于如何解决学生们的就近上学问题。解决校车的安全问题,根本出路不在于如何给予校车最高的路权。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安全条例的公布,2012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迄今为止,这部国务院通过的条例,已实施了4年半之久。可惜校车安全事故还是频发。原因在何?
就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来看,校车司机与货车司机应该都有很大的责任。首先,校车通过路口并没有减速,更没有避让,对于满载孩子的校车而言,司机的交通安全意识堪忧;同时,货车速度也非常之快——也正是因为速度快才把校车撞成了现在的样子。问题很明显,校车司机会开车却没有达到应有岗位标准,而货车司机也可能没有意识到黄色的校车在安全方面的特殊性。
要把校车安全这个“牢”扎实。各地校车质量和安全性虽然有了较大的提升,很少再发现有报废车、农用车改装成校车的情况。但几年过去了,即使当时的新车,使用了几年后性能也有所下降。除了车况外,司机的素质更为重要。再正规的校车如果一再超载,或者司机不守规矩,也难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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