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考试提醒 添加收藏 XML
江苏考试类别
江苏考试地区
江苏公务员资讯网,为您提供公务员考试第一手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资讯网江苏事业单位招考 >> 事业单位 >>

2016年常熟市虞山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0人简章

Tag: 2016年常熟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6-09-2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常熟市虞山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0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28日,共三天;上午8:30-下午4:00。报名地点:常熟市虞山镇社区服务中心(枫林路150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常熟市虞山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社区建设的需要,经虞山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50名。
  二、报名条件:根据社区工作的实际,为方便开展工作,稳定社工队伍,形成科学的人员梯队结构,明确相关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且在虞山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城乡居民(含虞山尚湖度假区、服装城管理的村或社区居民);
  政治素质好,责任性强,热爱社区工作;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处理或其他不当行为被辞退等情况;吃苦耐劳,服从分配;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
  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28日,共三天;上午8:30—下午4:00。
  2.地点:常熟市虞山镇社区服务中心(枫林路150号)
  联系电话:52871919(社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52895635(虞山镇组织人事办)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彩色照片3张、工作证明(退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到报名现场领取并填写《虞山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办理手续。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该岗位招聘数相应减少,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到其他岗位。曾被社区录用后自动离职或被辞退人员不再接受报名。
  说明:凡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有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要求有5年工作经历的需累计有60个月及以上单位缴费记录;要求有8年工作经历的需累计有96个月及以上单位缴费记录;自由职业者自主缴纳社会保险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
  五、考试和考察:
  1.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对未取得计算机技术等级证书(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除外)的报名人员进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2.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不定范围。及格分以上人员可进入面试,如及格分以上人数较多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进入面试。凡中共党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需在简章公布之前入党)。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竞争。
  3.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的基本技巧等。面试成绩在及格分以上的,按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主要对应聘者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应聘者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说明: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取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应聘者进入体检及考察;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及考察,全部合格者,是否增加相应名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六、试用聘用:
  通过体检及考察的应聘人员,须经业务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由分配地管理区社区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三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缺额的,在面试及格分以上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结果影响聘用的;
  2.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
  4.试用期内应征入伍的;
  5. 违反相关纪律、工作不称职被终止试用或自动离职的。
  七、相关待遇:
  1.试用期待遇: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聘用待遇:执行虞山镇社区工作人员现行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标准,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纪律:
  公开招聘虞山镇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永久取消虞山镇社区工作人员报考资格。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2309400
  九、其他:
  应聘者须如实申报,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聘用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纠纷等,由本人解决。
  本《简章》由虞山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熟市虞山镇人民政府


« 上一篇   |   没有了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