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连云港市赣榆区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连云港市赣榆区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20日- 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地点:连云港市黄海路小学(青口镇文化东路80号)。考试采取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由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幼教队伍结构,改善师资性别比例,形成有利于幼儿成长的教育环境,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11﹞26号)要求,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单位岗位表》(附件2)。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0日- 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
(三)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黄海路小学(青口镇文化东路80号)。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吋同底免冠照片2张、《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3)。
(五)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六)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赣榆教育网(http://edu.ganyu.org/)和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公布。
三、考试
(一)考试办法
采取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由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考试程序
技能测试的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相关学科内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操作流程见考试通知单。
(三)考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成绩=技能测试×100%。
考试成绩及排名在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教育网(http://edu.ganyu.org/)、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详见附件2)。
(二)聘用人员经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区 纪 委:0518-86223020
区教育局:0518-86213372
区人社局:0518-86229831
八、招聘政策咨询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6212686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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