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及行政村工作人员简章
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及行政村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报名地点: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竹林南路14号)组宣科(红梅街道2号楼107办公室)。详情如下:
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及行政村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街道机关和行政村用人制度改革,优化配强岗位人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红梅街道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5名和行政村工作人员3名。本着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招聘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作风正派,克己奉公;
2. 道德良好,善于沟通,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奉献精神,勇于进取,责任感强;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携带好本人有效期内的2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二张。
3.报名地点: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竹林南路14号)组宣科(红梅街道2号楼107办公室)。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及行政村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准考证在7月28日到红梅街道组宣科(红梅街道2号楼107办公室)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作放弃。
6.考试形式:
(1)街道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岗位:
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合成总分的40%,面试占合成总分的60%。
(2)行政村工作人员岗位
分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笔试占合成总分的40%,面试占合成总分的50%,民主测评占合成总分的10%。
7.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社会事业工作综合测试及命题作文。考试范围限于社区工作资质认证考试的初级教材(范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及格线为50分(含)。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由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工作。及格线为50分(含),面试缺考或面试未进及格线将不计算综合成绩。
(3)民主测评:由各村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各不少于25人)对入围的竞选者进行打分,量化计分。
三、考察
本次公开招聘考察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详见《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及行政村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人员等情况时,依次顺延确定考察人选。按干部考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各村委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体检
招聘体检由红梅街道统一组织实施,在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自身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选在原简章发面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简章发布地址:常州人事考试网(www.czpta.gov.cn)。
五、录用及待遇
1、录用: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社会化用工人选,由红梅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符合录用条件的行政村工作人选,由各村委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2、人员待遇:社会化用工人员待遇按照《红梅街道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常天红委〔2016〕36号)执行;行政村工作人员待遇按照《关于规范红梅街道行政村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指导意见》(常天红委〔2015〕号43)执行。
咨询电话:0519-85302976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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