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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宿迁市宿豫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招聘公告

Tag: 事业单位 宿迁市事业单位 2016-07-1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宿迁市宿豫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招聘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江苏省民防训练基地办公楼二楼工程科(宿迁市宿豫区金沙江路1号,宿迁市动物园对面)。详情如下: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防工程质量监督员1人。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上无重大过失。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口所在地为宿迁市城区。
  3、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4、报考者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建筑工程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②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地点:江苏省民防训练基地办公楼二楼工程科(宿迁市宿豫区金沙江路1号,宿迁市动物园对面)。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3、报名者须携带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经资格初审后,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小于等于5:1,只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大于5:1,先组织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范围参考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得分60分为合格。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成绩届时将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进行公示。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宿豫区人防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无异议的人员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宿豫区人防办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聘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薪资福利待遇
  被聘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考核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每月3500元,考核根据防空办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宿豫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1082888(节假日正常休息)
  监督电话:0527-84338401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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