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16上半年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招聘公告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30 -11:00 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港闸区永和路500号)。详情如下: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2016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补充亟需高层次人才,根据通编办发[2014]72号文《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经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5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放宽;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到2016年5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2016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17日-5月19日
(上午8:30 -11:00 下午14:30—17:00)
地点: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港闸区永和路500号)
联系电话:0513-80886609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2016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及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课程成绩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
3.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试。考试采用面试考核形式,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以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为主,面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在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t6y.com)予以公告,并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nt.lss.gov.cn)、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thfpc.gov.cn)、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t6y.com)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886609
监督举报电话:0513-80886006
附件: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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