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扬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公告
2016年扬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2016年扬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分数线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16年5月9日-5月10日。
在此期间,每天9:00-12:00,14:00-18:00进行资格复审。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带齐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二、复审地点: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一楼会议室(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
三、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选聘办安排专人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报考地区进行,考生应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②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和协议书上需具有完整的考生个人信息及学籍信息)。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经学校院(系)级党组织盖章的证明材料。④学生干部须提供经学校院(系)盖章的任职证明材料。⑤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省、县(市、区)两级项目办公室审核盖章同意推荐的相关材料。⑥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奖励证书等。
以上相关材料均需要出示原件核验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对不参加此次资格复审、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人员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区号:0514):宝应县88280307;高邮市80956218;仪征市80850020;江都区86299299;邗江区87862369;广陵区87342218。
扬州市村官办监督电话:0514-87866365、87866375。
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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