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简章
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简章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6:00。详情如下:
2016年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3名、幼儿园老师17名,2016江苏教师招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报考中小学岗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2016年毕业生;报考幼教岗位人员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或生源;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20日);
(六)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除幼教岗位外,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正在申请者必须在2016年7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zhrss.gov.cn/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jthrss.gov.cn
金坛教育信息网:www.jtjiaoyu.com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金坛教育信息网:www.jtjiaoyu.com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www.jsjthrss.gov.cn/entrants/subject?msg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5月16日9:00-5月21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金坛区沿河东路148号)联系,联系电话:(0519)82821004、82835608。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5月23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5月26日至27日在金坛教育信息网:www.jtjiaoyu.com或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jthrss.gov.cn/entrants/subject?msgn=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金坛区沿河东路148号)组织人事科打印。
三、考试、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采用分学段、分学科单独命题,其中初中、小学同一学科使用相同试卷。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上午8:30-10:30(语文学科8:30-11:00)。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在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坛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坛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三楼(沿河东路148号)。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硕士以上研究生除外)、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报到证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2)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4)在幼儿园任职人员报考幼教岗位需提供工作证明。
4.面试考核费用100元/人。
5.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岗位面试考核采用课堂教学考核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他学科岗位面试考核采用课堂教学考核的方式。
(1)课堂教学考核(总分100分)
对象:所有进入面试考核人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形式:按报考学科指定内容进行15分钟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2)技能考核(总分100分):
对象: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岗位进入面试人员。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音乐学科:①钢琴演奏30分,②声乐30分,③音乐特长40分,音乐特长为器乐(除键盘乐器外)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选一项(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体育学科:口令、徒手操创编30分,体育专项技能特长展示70分。口令、徒手操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体育专项技能特长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和一切用品自备。
美术学科:美术字30分(16k)、速写30分(8k)、命题创作40分(画种不限)。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所需一切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信息技术学科:上机操作,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幼儿教育:①绘画30分,根据现场命题创作,②自弹自唱40分,根据现场提供歌曲自弹自唱,乐器限于钢琴,③舞蹈30分,根据现场提供的儿童舞曲,进行表演。
技能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课堂教学考核、技能考核三部分组成,笔试占总分的40%,课堂教学考核占总分的30%,技能考核占总分的30%;其它专业的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面试各占总分的50%。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在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坛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政审)
在各项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分排序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金坛区教育局负责,金坛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金坛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空缺岗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选岗。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金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19-82821004、0519-82835608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519-82825373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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