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连云港市灌南县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灌南县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复审材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2.2015年(含)以前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视职位要求提供,下同)、户籍证明、未就业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或当地人社部门人事关系代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
4.招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所需的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复审时间为4月18、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复审地点: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71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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