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市栖霞区补充招聘新教师23人公告
2016年南京市栖霞区补充招聘新教师23人公告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4月22日-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双休日正常报名)。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燕路435号,乘8路、64路、74路吉祥庵站下,或乘地铁1号线至迈皋桥站下,转上述线路)。详情如下:
栖霞区2016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宁委办发〔2011〕83号)有关规定以及《2016年南京市栖霞区招聘新教师公告》的要求,经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栖霞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补充招聘23名小学数学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3、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符合学科需求和《2016年南京市栖霞区招聘新教师公告》中的报名条件;
5、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小学数学科目笔试,达到80分以上。
二、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须考生本人)。
2、报名时间:4月22日-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双休日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燕路435号,乘8路、64路、74路吉祥庵站下,或乘地铁1号线至迈皋桥站下,转上述线路)。
4、资格审核: 2016年本科毕业生、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6年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生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收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成绩证明原件,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015年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需收交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证明原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报名者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中小学申报学科不融通。报名原件材料面试后返还。
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真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已聘用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安排
1、面试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根据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可于4月25日通过栖霞教育信息网查询是否参加面试。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说课、基本功、基本素养考核的形式。
3、面试时间
以面试通知时间为准,请关注栖霞教育信息网。
4、面试成绩
(1)面试的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面试中各项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50分。
(2)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采取说课、基本功、基本素养(分别占50%、30%、20%)考核的形式。3项面试成绩中,若有1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视作面试不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
(4)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和栖霞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xjy.com)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本《公告》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栖霞区教育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签订协议时必须取得任教学段相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聘用的新教师,由栖霞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相关学校后,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签订试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25-85562331,025-85570461
监督电话:栖霞区教育局监察室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