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市相城区招聘职教专业教师2人简章
2016年苏州市相城区招聘职教专业教师2人简章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详情如下:
2016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相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2名,2016江苏教师招聘考试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2、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担任学校专业负责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按周岁计,计算截止日期至报名截止之日。具体学科、人数、条件见简章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接受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报名、邮寄等方式递交报名材料。
2、联系方式: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办公室,0512-66153318,学校招聘进展公告网址:http://www.xcvec.com。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2号,邮编:215131,联系人:马老师,手机13913509055,指定报名邮箱:xcveczp@163.com
三、考核招录程序
1、递交资料
报名者应正确填写《2016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见简章附件2),信息不实则视为报名无效。填写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登记表和邮件均命名为“本人姓名+应聘学科名称及岗位代码+2016年招聘”,并将本人一寸证件照三张和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或送至“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办公室马老师”: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在职人员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缴费证明等其一)、④其他材料(如:奖状、成果证书等)。
2、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区教育局复核后,于5月25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和考试具体时间,公示时间3天。
3、现场验证
公示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带好所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验证,验证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4、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审定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40%)+面试(60%)。
(1)笔试:闭卷考试,测试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面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分为试讲和技能测试两个部分。试讲指定教学内容,采用20分钟模拟上课形式。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准确全面和熟练程度。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按试讲答辩40%、技能操作测试60%计算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相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szxcedu.gov.cn)。
5、体检
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加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6、考核和资格复审
招聘学校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学校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学科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7、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szxcedu.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学校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合同》。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8、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85181506,85182252
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资询电话:0512-85182102。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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