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公务员参加公务员考试被禁止须改革遴选兜底
改革遴选方能为在职公务员禁考兜底
在职公务员禁考成为全国公务员考试新标准的大趋势下,进一步规范遴选流程,形成合理有效、公平公正的遴选制度显得至为关键。
2016年度国考招录首次明确提出,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从各省份发布的2016年公务员招录公告来看,不少省份也开始明确“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例如,北京报考条件首次明确在职公务员不能报考,而此前只是“服务年限不满两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能报考(3月24日中国新闻网)。
在职公务员禁止参加公考,对体制外考生来说无疑是件好事,但对于想进一步拓展上升空间的基层公务员来说,不啻于噩耗一桩。这意味着,“往上走”只剩遴选华山一条路。名义上看,遴选的出现,意在以更专业的姿态,畅通基层公务员的选拔渠道,然而,遴选到底能够发挥多大作用,尚是个相当大的未知数。
首先,最为直观的是,遴选岗位数量少得可怜,而且岗位要求严格,身份、学历、工作经历层层设卡,基层公务员想从本就不多的岗位中选出可以报考的难度不小。其次,与公考不同的是,遴选需在报名环节即要提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这无形中增添了报考者的顾虑,为在职人员报考设置了诸多不便。再次,遴选岗位多集中在中央或是本省,这几乎封死了外地在职人员通过考试回家乡或是解决两地分居的可能。
当然,推行公务员在职禁考是充分考虑到基层人员向往高层机关或是发达地区,造成越是需要人的地方越留不住人的尴尬,这种“虹吸效应”对于基层机关工作开展和地区发展不利。不过随着遴选的展开,在职禁考很可能造成大量报考人员绕开基层岗位,直接报考地市级以上公务员岗位情况的出现。这显然跟在职禁考的初衷相违背,还会进一步加剧公务员考试冷热不均现象的恶化。
公务员考试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改进,日渐形成公平、权威、科学的选拔制度,得到了社会上的广泛认可。而新兴的遴选机制不论从试题设置还是选拔任用上,都还有待完善的地方,尚难以真正发挥公平、畅通地进行体制内选拔的作用。这也就是能够解释,为什么在职禁考规定的出台在基层年轻公务员群体中受到了普遍反对。
这也就是说,基层人员对在职禁考的不满,实际上是转嫁了对遴选制度的态度。在在职禁考成为全国公考新标准的大趋势下,进一步规范遴选流程,形成合理有效、公平公正的遴选制度显得尤为关键。如果能够使基层人员信服遴选,认定遴选是“向上走”的合理渠道,那么,他们也就不会对在职禁考有太多怨言。
在职禁考给了体制外考生以希望,相应的,遴选就应该是体制内考生的希望。现在推行的遴选制度,显然还没有得到考生的普遍认可。在职禁考业已推行,遴选的改革箭在弦上,唯有二者双剑合璧,才能使公务员群体人尽其才,实现人才的合理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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