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州市睢宁县殡仪馆招聘5人公告
2016年徐州市睢宁县殡仪馆招聘5人公告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1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可结合2016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备考。详情如下:
睢宁县殡仪馆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睢宁县殡仪馆系睢宁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新馆于2015年12月4日正式投入运营。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睢宁县殡仪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殡仪服务员5名(3女2男),主要从事殡殓业务的洽谈、陪同、告别仪式的准备、布置及殡仪主持服务等服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殡葬事业,适应殡葬岗位、服务丧属耐心。
(三)年龄、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1、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不限。
(四)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文字输入熟练,普通话流利,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和朗读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殡仪服务经验者优先。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女性身高1.6米以上、男性身高1.7米以上,仪表端庄,形象气质佳。
三、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详情参见《电子邮件报名指南》。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1日
报名结束后,要求报名人员于2016年3月14日亲自到县民政局秘书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招聘办法
对审核合格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发放准考证地点公示。
2、面试
对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办法确定的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发放准考证地点公示,公示时间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睢宁县殡仪馆与其签定劳动合同,首期合同1年,每年一签,月收入不少于3000元,并交纳相关社会保险;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由本人负责解决。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由睢宁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和本简章规定。对弄虚作假或作弊违规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516-88385354
八、本简章由睢宁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6-88131526
点击下载>>>
1.电子邮件报名指南
睢宁县民政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