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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宿迁市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人员公告

Tag: 宿迁市 公安消防大队 招聘 2016-02-2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宿迁市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人员公告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2016年3月1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411室(苏州东路119号)。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业务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复习可结合2016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详情如下:
  2016宿迁市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人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5〕25号),我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监督协管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
  2、年龄在20至28周岁(中文及类似专业上下放宽2岁)之间(1988年3月1日至1996年2月29日期间出生人员),身体健康公民。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中文、消防安全、建筑工程、法律等专业为主。
  4、征招女性不超过1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核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2016年3月1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411室(苏州东路119号)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参加报名。
  报名电话:0527—89998119 15162909598(李参谋)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业务知识各占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消防业务知识考试范围在报名时发放。笔试约在报名截止日后1月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县公安消防大队通过《花乡沭阳》网站(www.shuyang.gov.cn)公布。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视情相应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前,县公安消防大队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所有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面试约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花乡沭阳》网站公示7日后,未接到任何关于拟录用人员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无事实依据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六)人员待遇
  交纳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后,净月资不低于2500元(中文及类似专业不低于3000元),年增资水平不低于每月100元,配发制式服装,享受国家所有法定节假日。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3661069 80909117
  本简章由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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