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盐城市卫生计生委事业单位招聘11名研究生公告
2016盐城市卫生计生委事业单位招聘11名研究生公告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2月13日上午,以及2月19日至21日(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详情如下: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苏政复〔2016〕2号)精神,盐城高等师范学校和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整合升格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现决定面向 201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和2015年尚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3日上午,以及2月19日至21日(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
①2月13日上午在“盐城市2016年新春返乡创业暨引才用工大型招聘会”现场接受报名(盐城市体育馆,解放南路100号);
②2月19日至21日报名地点为:阜宁高等师范学校图文信息楼411室(盐城市学海路28号)。
联系电话: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职位。请应聘者于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2.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②身份证;③2015届毕业生提交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及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不需提供);④2016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2开考比例,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效证件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学校共同组织。
面试包括上微型课、问题答辩、技能测试等,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专业技能以及应聘者的思维品质、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考生。具体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加试事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其面试成绩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教育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
3.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教育网、盐城高等师范学校、阜宁高等师范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须于规定时间内寄送至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60号,邮编:224002),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到学校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6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盐城高等师范学校组织宣传处、阜宁高等师范学校组织宣传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0515-88228661(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515-88376001(盐城高等师范学校组织宣传处)
0515-89966211(阜宁高等师范学校组织宣传处)
八、招聘工作监督
市人社局监察室、市教育局监察室、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8198316(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228660(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376001(盐城高等师范学校纪检监察室)
0515-89969906(阜宁高等师范学校纪检监察室)
盐城市教育局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