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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招聘教师简章

Tag: 2016年南京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1-0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招聘教师,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20日09:00-2016年1月23日16:00,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将详情公布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原南京树人国际学校宿迁分校)是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与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
  南师附中是一所百年名校,是江苏省重点中学、江苏省模范学校、首批国家级示范高中,其前身可以溯源至清末两江总督张之洞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的附中学堂。经过110多年的发展,南师附中已经成为一个大家庭了,现在有附中本部、树人学校、江宁分校、宿迁分校、新城学校、仙林学校等6所学校,近600个班级,19000多名学生,2000多名教职工。
  宿迁分校坐落于美轮美奂的宿城新区,占地面积406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学校秉承南师附中优良的办学传统,以“嚼得菜根,做得大事”为校训,以“诚朴”为校风,以“现代化、精品化、有特色、高质量”为办学追求,致力于打造一所苏北一流、全国知名的品牌学校。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宿城区 “三支一扶”项目支教人员公开招聘41名教师(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20日至1998年1月25日期间出生)。
  (三)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宿城区 “三支一扶”项目支教人员。
  (五)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社部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20日09:00-2016年1月2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月20日09:00-2016年1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 2016年1月20日09:00-2016年1月2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待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1月26日9:00-16: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 2016年1月27日-28日。
  网址: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鉴定中心联系(0527—84353881)。
  (二)笔试
  笔试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9:00-11:00,笔试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宿迁市宿城区成子湖路)。
  笔试成绩将在宿城在线、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和考场附近张贴公告。考生成绩不低于笔试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宿城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9:00—16:00,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提供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③普通话等级证书;④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英语岗位报考者须提供);⑤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规定递补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0日16:00。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费用10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名单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上公布。
  (四)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面试形式为演课和答辩,演课内容根据学科特点另定,时间为15分钟,分值为70分,演课结束后即刻开始答辩,答辩的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在教学中的应用、教师基本素质及学科专业素养等,时间为5分钟,分值为3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抽签顺序先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和参考书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考生成绩不低于面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
  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等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在该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进行。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同等条件下“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优先。
  体检工作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5版)执行。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城区人社局 0527-82960398
  宿城区教育局 0527-82960305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 0527-88018408
  监督举报电话:
  宿城区纪委 0527-82960263
  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133
  宿城区教育局 0527-82960314
  岗位简介表
  宿城区人社局
  宿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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