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2016年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卫技人员,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1月12日,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将详情公布如下:
2016年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卫技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2016年人才需求计划,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差额拨款)现公开招聘卫技人员57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热爱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详见《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515)81608002
2.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盐城市剧场路75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2016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招聘设1∶2开考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市三院负责报名者资格审查工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内容主要是报考岗位所必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实践考核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必备的基本操作技能和实践能力。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三、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市三院等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6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2016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四、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和市三院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招聘规定,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局
附件: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编制性质 | 招聘岗位名称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学历学位 | 招聘对象 | 职称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 | 心血管内科 | 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 、临床医学(心血管病方向) | 3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2016届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 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 |
2 | 神经内科 | 神经病学、临床医学(神经病学方向) | 3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3 | 消化内科 | 内科学(消化系病方向)、临床医学(消化系病方向) | 3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4 | 肾内科 | 内科学(肾病方向) 、临床医学(肾病方向) | 2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5 | 呼吸内科 | 内科学(呼吸系病方向)、临床医学(呼吸系病方向) | 4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6 | 内分泌科 | 内科学(内分泌及代谢病方向) 、临床医学(内分泌及代谢病方向) | 2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7 | 肿瘤科 | 肿瘤学 、临床医学(肿瘤学方向)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8 | 心胸外科 | 外科学(胸心外方向) 、临床医学(胸心外方向) | 2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9 | 神经外科 | 外科学(神经外方向) 、临床医学(神经外方向)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10 | 骨科 | 外科学(骨外方向) 、临床医学(骨外方向)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11 | 泌尿外科 | 外科学(泌尿外方向) 、临床医学(泌尿外方向)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12 | 普外科 | 外科学(普通外方向) 、临床医学(普通外方向) | 2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13 | 肛肠科 | 肛肠科、外科学、临床医学(外科学方向)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14 | 妇产科 |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 | 4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15 | 儿科 | 儿科学、临床医学 | 5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16 | 放疗科 | 放射医学、肿瘤学(放疗方向)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17 | 眼科 | 眼科学、临床医学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18 | 耳鼻咽喉科 |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耳鼻喉咽喉科学方向) | 2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19 |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 | 口腔科 |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方向)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2016届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 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 |
20 | 皮肤科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21 | 麻醉科 | 麻醉学、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 | 4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22 | 影像科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2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23 | 核医学科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24 | 超声室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2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25 | 病理科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 | 2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本科为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类专业 | |||||
26 | 检验科 | 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本科为医学检验类专业 | |||||
27 | 药学科 | 药学(临床药学方向)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28 | 护理 | 护理学 | 1 | 1:02 | 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
29 | 耳鼻咽喉科 |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 | 1 | 1:02 | 本科以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学科带头人,第一学历本科以上,有三级综合医院专业工作经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待遇面议 | |||
30 | 口腔科 |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 | 1 | 1:02 | 本科以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学科带头人,第一学历本科以上,有口腔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专业工作经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待遇面议 | |||
合计 | ||||||||||
注:专业参考《江苏省2015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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