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州市公务员年度考核突出三个导向
2015年泰州市公务员年度考核突出三个导向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与往年相比,今年年度考核工作重点突出了三个导向:
一是突出实绩导向。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围绕考准考实公务员实绩,试行“一述两评”考核办法,注重工作满意度考评运用,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必须从全员日常绩效考核优秀人选中产生;
二是突出从严导向。在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注重对“德”的考核,同时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情况和参加测试结果作为对“廉”的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突出激励导向。建立部门绩效评估与优秀等次比例挂钩制度,对在本年度绩效评估确定为“优秀”、“良好”、“达标”和“诫勉”的部门,其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分别按照20%、18%、15%和12%把握。
同时,对未完成培训学分的公务员,设置了不能评优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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