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太仓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55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2016太仓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55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12月31日,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将详情公布如下: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55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1979年12月18日后出生)以下,户籍不限。
3.凡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其他条件等详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
1.电子简历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12月31日
2.投送邮箱
报送单位邮箱咨询电话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tyyrsk001@126.com53658500
太仓市中医医院zyyjstc@163.com53524358
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1003919562@qq.com53572401
(二)报名程序
1.报名需要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含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就业协议书(空白);(4)其他证件(如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奖励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6)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按指定电子邮箱递交上述资料电子扫描件,在专业面试前交验相关证件原件。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审核
1.开考比例。根据岗位招聘条件,每次招聘限报一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资格审查。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太仓卫生信息网(http://wsj.taicang.gov.cn/)上公示三天。
3.考试。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的,则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后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组织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不组织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不组织笔试的可另行加试。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太仓卫生信息网(http://wsj.taicang.gov.cn/)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在太仓卫生信息网(http://wsj.taicang.gov.cn/)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公示合格后的人员,报人社部门核准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监督电话:太仓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0512-53526550,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九、本简章由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仓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53890607、53520153、53534846)。
附件:太仓卫计委招聘职位
太仓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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