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分别成立法官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11月9日,我省首次法官遴选委员会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会议在宁召开,表决通过遴选委员会主任,成立两个遴选委员会,并审议通过《江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江苏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据悉,我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均由1名主任、6名常任委员、8名非常任委员,共15人组成。经会议表决,主任由省政协常委、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南京大学教授邵建东担任。常任委员实行职务性安排,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领导担任。非常任委员,由15名省人大代表、15名省政协委员、20名审判业务专家、20名检察业务专家、20名法律专家和20名律师代表组成人才库,每次召开遴选委员会会议前在相应人才库中随机抽选。遴选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明确进入员额法官、检察官的标准,确定遴选法官、检察官的考核办法和程序,研究核定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员额数;从专业角度对法官、检察官人选进行审核等。在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别设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和省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和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会议要求,遴选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改革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好从专业角度对法官、检察官人选进行把关的职责使命;要综合考虑遴选对象的政治素养、廉洁自律、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办案能力、从业经历等条件,突出对司法能力、办案业绩的考核,真正让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善于办案的优秀人才进入员额;要不断完善工作规则,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切实提高遴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度。
据悉,我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均由1名主任、6名常任委员、8名非常任委员,共15人组成。经会议表决,主任由省政协常委、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南京大学教授邵建东担任。常任委员实行职务性安排,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领导担任。非常任委员,由15名省人大代表、15名省政协委员、20名审判业务专家、20名检察业务专家、20名法律专家和20名律师代表组成人才库,每次召开遴选委员会会议前在相应人才库中随机抽选。遴选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明确进入员额法官、检察官的标准,确定遴选法官、检察官的考核办法和程序,研究核定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员额数;从专业角度对法官、检察官人选进行审核等。在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别设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和省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和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会议要求,遴选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改革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好从专业角度对法官、检察官人选进行把关的职责使命;要综合考虑遴选对象的政治素养、廉洁自律、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办案能力、从业经历等条件,突出对司法能力、办案业绩的考核,真正让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善于办案的优秀人才进入员额;要不断完善工作规则,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切实提高遴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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