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市响水县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人社〔2015〕117号
关于举办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工委、管委,县各有关单位: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人社〔2015〕117号
关于举办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举办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我县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赴市参加初任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5年初任培训对象为: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培训目的
帮助新录用和新分配的机关工作人员尽快了解公务员制度,初步掌握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熟悉机关的工作特点、组织纪律、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树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自觉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三、培训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公务员法、公务员纪律和作风建设(军事化拓展训练)、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廉政教育、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管理能力、盐城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依法行政、保密教育、公务礼仪等。
四、培训时间
1、新录用的非公安类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时间:11月19日—30日,11月19日下午四点前报到。
2、公安机关2015年新录用人员和新分配的警校毕业生培训时间:拟定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地点
1、新录用的非公安类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上课地点为盐城市交通技师学院(区位图见附件2)。
2、公安机关2015年新录用人员和新分配的警校毕业生报到、上课地点为盐城市人民警察学校。
六、有关事项
1.初任培训是公务员法定培训,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培训成绩和学习情况是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和考核任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统筹安排好参训学员的工作和学习,保证学员按时脱产参加培训。
2.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封闭培训的方式进行,学员统一安排食宿,自备饮水器具和洗漱用品。学员报到时,缴纳培训费800元、教材资料费160元、拓展训练费400元、食宿费1440元。以上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学员所在单位在教育经费中列支。非公安类公务员报到时自备军绿解放鞋1双(用于军训和拓展培训)。
3.学员报到时须填报《盐城市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学员信息表》(附件1)。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件:1.培训学员信息采集表
2.培训地点(盐城交通技师学院)线路说明
3.培训人员名单
中 共 响 水 县 委 组 织 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4日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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