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仪征市人民医院招聘驾驶员简章
摘要:扬州仪征市人民医院招聘驾驶员2名,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11月11日,报名地点:仪征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东园南路61号,市人民医院科技行政楼四楼)。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仪征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医疗急救站编外合同制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二、岗位具体要求
1、具有高中(含职高)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大客车驾驶经历、部队退伍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持有B证及以上驾照,驾驶技术稳定娴熟,近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4、具有良好体能,能胜任夜班工作且身高在1.70米及以上(需搬运病人),男性。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11月11日,上午7∶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仪征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东园南路61号,市人民医院科技行政楼四楼)。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仪征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报名表》。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人。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二)测试
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内容包括交通安全基础知识、车辆维护知识及驾驶技能等。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交通安全基础知识、车辆维护知识考核采取笔试方式,满分40分;驾驶技能考核采取现场上路驾驶方式,满分60分。
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测试通知书为准。
(三)体检。
根据考生测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规定递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市人民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自然解聘。
工资待遇按《仪征市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各项保险。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仪征市人民医院0514—83450136;
监督电话:仪征市卫计委监察室0514—80860859。
仪征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简章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二、岗位具体要求
1、具有高中(含职高)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大客车驾驶经历、部队退伍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持有B证及以上驾照,驾驶技术稳定娴熟,近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4、具有良好体能,能胜任夜班工作且身高在1.70米及以上(需搬运病人),男性。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11月11日,上午7∶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仪征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东园南路61号,市人民医院科技行政楼四楼)。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仪征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报名表》。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人。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二)测试
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内容包括交通安全基础知识、车辆维护知识及驾驶技能等。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交通安全基础知识、车辆维护知识考核采取笔试方式,满分40分;驾驶技能考核采取现场上路驾驶方式,满分60分。
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测试通知书为准。
(三)体检。
根据考生测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规定递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市人民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自然解聘。
工资待遇按《仪征市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各项保险。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仪征市人民医院0514—83450136;
监督电话:仪征市卫计委监察室0514—80860859。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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