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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公务员申论范文:用法律解决微商产品质量纠纷

Tag: 申论范文 2016年江苏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2015-10-1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本章提供2016年江苏公务员申论范文:用法律解决微商产品质量纠纷。复习可参考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复习用书
  借助微信而兴起的社交微商近年来十分火爆,但有业内人士曝出,朋友圈里微商晒出的高额成交量、火热交易记录截图刷屏,很多是通过软件制作出来的虚假现象,目的是引诱朋友圈中的人购买,甚至有诈骗嫌疑。
  使用社交网络的人都清楚,随着微商群体的不断扩大,朋友圈和社交空间的商业味道越来越浓,微商们夜以继日地刷屏,天凉时提醒你加衣,生娃时帮你代购奶粉,长痘时推荐你用某某牌化妆品……各色商品涌入眼帘,温馨话语反复提示,总有一种怪异的被照顾感长存心头。
  有调查显示,超96%的人曾遭遇“微商”推销,覆盖面之广,蔓延性之强,令人慨然。微商带一“商”字,顾名思义讲的是商业交易,钱物交换,理应遵循商业规则,起码一条是,别人花了钱买产品,商家有义务保证质量。可现实情况如何呢?从媒体曝光来看,目前微商至少在三方面逾越了商业底线。
  一是产品质量“打折”,包包一划就破,衣服一穿就烂,鞋子没几天就断,没有生产日期,没有保质期限,因假货起诉微商的案例已不鲜见;二是产品宣传“没谱”,微信对话生成器、支付宝转账截图生成器、网银转账截图软件等“神器”,给产品销量造假,违背广告法等法律要求;三是买家维权“无门”,有的微商不具备经营的合法执照、资质和证件,也没有淘宝网那样具有第三方担保的安全交易平台,大多属于私下交易,一旦出现纠纷,既难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保护,又往往找不到投诉对象、找不到交易凭证,无法顺利维权。
  退一步讲,微商纠纷发生后,即便买主搜集齐证据,碍于朋友、亲戚面子,多数都不忍撕破脸用法律维权。尽管微商讲“销量高于一切”,但买东西的一方,多数还会认个“买卖不顺仁义还在”的道理。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互联网+”时代,微商的萌芽与壮大,本是顺应时代潮流的正常商业路径。但路是人走出来的,只要有商业的地方,就会有江湖,弄虚作假频现,已然有将微商之路走歪的势头。一方面,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应该提高警惕,切不可被一句朋友或亲戚的“保证”忽悠;另一方面,应及早出台微商管理法律,重构微商商业规制和伦理,及时刹住“坑的就是熟人”之微商风气,用法律之手净化微商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微商方能有更长远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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