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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考报名指导:如何正确选择考生身份?

Tag: 2016年国考 报名指导 2015-10-15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期十天的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已正式启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24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培训班,复习用书可结合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的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
  2015年10月15日8时,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开始,报名第一步考生需报名注册。首日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新手考生对于资料的填写相对茫然,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就报名注册信息填写事项为考生作一些说明指导。
  如何正确选择考生身份
  在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注册页面我们可看到,考生身份一栏有如下身份供选择: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类别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类别
  值得注意的是,对比去年国考,今年国考的考生身份由18种减少为16种考生类别。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类别分别为工人、农民、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学校、科研机构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私营企业人员、三资企业人员、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待业人员、学校教职工、科研机构人员、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其他人员。
  同2015年国考相比,减少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两类。从本届国考起,国家公务员考试不再面向体制类人员公开招考,这类人员以后主要将通过遴选等方式晋升到中央机关。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类别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类别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提醒,考生身份需正确填写,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可能不被通过;填写错误或不实的,将有可能被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在报名填写考生类别后,将在后续提供相应身份的材料认定。
  社会在职人员如何认定考生身份
  社会在职人员是指社会上目前有固定工作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学校教职工、企业和科研机构人员等,在报考前需经过单位同意,并在后续提交单位同意报名证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
  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
  2016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时,已经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开具的考生成绩单。
  2014年、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个体经营者的身份认定
  个体经营者可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证明考生身份。